
9月18日,洞口交警走进花园镇新兴村,开展“头等大事 幸‘盔’有你”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图为民警向驾乘人员现场演示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 艾哲 雷铖 袁斌 摄影报道
邵阳日报讯(通讯员 伍先安)9月24日,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8月中旬起,全市公安交警围绕“头等大事 幸‘盔’有你”主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着力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梳理剖析近两年本地因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伤亡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精心制作图文、视频等宣传教育及警示提示资料,在交警新媒体平台、交通诱导屏、交警业务窗口等阵地高频次滚动宣传曝光,强化“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别人案例当自己教材”的震慑效果。
在大力推进《关于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宣传工作中,全市公安交警积极行动。邵阳支队官方双微平台于8月18日发布《关于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全市12个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辅警深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粘贴《关于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等资料,开展安全讲座、安全课堂及头盔体验演示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全市交警同步推进《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宣传,深入学校、企业、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张贴资料、举办讲座、现场演示等形式营造氛围。大祥、双清、北塔等地民警先后走进社区、商圈开展主题宣讲;城步、洞口、北塔等地交警结合集市活动赠送安全头盔,增强群众参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