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通讯员 肖娟 李嘉新 记者 艾哲)“小伙伴们,一定要来这家打卡,绝对能把你香迷糊,而且他家还推出了团购套餐,绝对优惠……”随着短视频平台兴起,聘请“探店达人”发布推荐视频已成商家推广引流的重要方式。但部分附加团购链接的推广视频未显著标注广告,这类内容究竟是真实体验分享还是变相广告?这一问题近日引发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关注。
该院检察官针对辖区“探店达人”推介视频开展专项调查,发现部分“网红”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发布视频,评价餐饮店铺口味、服务,同时在视频下方添加团购链接,以相似话术引导消费者下单。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服务并附加购买链接的,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此类隐形广告模糊了真实评价与商业推广的界限,易让商家借机虚标套餐、夸大质量,误导消费者,侵害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厘清责任后,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短视频制作者的法律宣传与监管。相关部门随即约谈涉事“探店达人”,责令立即整改。截至目前,辖区内100余条未标明广告的探店视频已全部完成整改。
“网络行为需依法依规,今后制作探店视频会主动标注广告性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几十万粉丝的“探店达人”刘某对此前模糊的法律边界有了清晰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