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三方平台化解争议

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廖莎菲 刘威)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通过调解一起案件化解企业与政府间多重纠纷,避免“一案结而多案生”。

2014年,L县城管局与某能源公司签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特许经营合同》,约定能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L县政府提供项目用地。2016年,能源公司与D县城管局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焚烧发电特许合同》,约定D县将垃圾压缩后送往L县新建的焚烧厂处理。因L县政府未按约交付用地,能源公司无法履行与D县的合同,构成违约。D县主张能源公司承担300万元违约金,能源公司遂起诉L县政府,要求其承担该违约金,并对D县扣留的300万元保证金提出异议,称若本案处理不当,将针对2份行政协议提起关联诉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一判了之”易引发后续诉讼,浪费司法资源。为实质化解争议,经向庭长汇报并合议,决定突破“就案办案”模式,转向“实质化解”,创新性提出将D县政府纳入协商,搭建“L县-能源公司-D县”三方调解框架。

因无先例可循,该行政庭向分管院领导汇报。院领导将此案纳入“四类”重点监管案件,带队协调,召开府院联动会议,推动三方协商。

在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下,行政庭搭建三方协商平台,多次组织L县、D县政府负责人及能源公司代表沟通。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平衡利益,历时一年余促成三方达成和解,能源公司撤诉,D县与能源公司的违约金及保证金争议妥善解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