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3

市区佘湖公园治理困局调查——

谁在伤害“城市之肺”?

邵阳日报记者 袁进田 王朝帅

漂在水塘里的提示牌。

公园内成片的菜地。

5月7日上午,记者从玉清宫附近的入口进入佘湖公园。才步行50余米,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坟茔与菜地混杂的景象。市民呙先生介绍,早年公园内存在买卖坟地的现象,虽近年减少,但村民仍按传统习俗将逝者葬于“自家土地”。佘湖公园所在的区域,实为五十亭村、佘湖社区等四个村社的交界地带,土地权属未完全收归国有,村民视其为“祖地”。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邵阳大道市容中队中队长李文科直言:“公园土地未征收,导致村民认为葬坟是‘合法权利’。”这种权属与管理权的割裂,成为私坟屡禁不止的核心症结。私坟侵占,成了公园的第一重伤疤。

在公园内,记者发现,被白蚁啃食致死的枯树与被烧焦的树干同样让人触目惊心。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会长李志明介绍,白蚁问题因缺乏专业防治长期存在;而偶发的山火,据传与人为有关,但因公园监控设施不足,难以追责。今年4月,市民姚某因生活失意纵火烧毁公园设施,就暴露出公园的安全管理漏洞。生态破坏,成了公园的第二重伤疤。

漂在水塘的指示牌、断裂扶手的座椅、移位的垃圾桶……这些破损的基础设施长久未得到修缮。再加上,附近有人毁绿种菜,公园变得越发“不像样子”。公园管理所所长刘昊坦言,全所仅2个编制,年经费5万元,勉强雇佣一名清洁工,巡护与监控设备严重不足,导致破坏行为难追溯。设施薄弱、绿地破损,成为公园的第三重伤疤。

治理之痛:权责模糊与执法困境

佘湖公园为什么乱象丛生?记者调查发现,治理之痛不容忽视。

“九龙治水”下的推诿链条。面对私坟问题,双清区民政局称“属地管理归城管”,城管部门则强调“殡葬执法需民政牵头”,暴露出《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中协同执法管理机制的失效。律师张艳芬指出,条例虽规定部门协作,但缺乏强制约束力,导致“谁都能管,谁都不管”。

传统习俗与法律冲突的困局。村民将葬坟视为传统权利,而《殡葬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在城市公园建坟。然而,土地权属未明、执法手段温和(仅劝阻、回填墓坑),难以震慑违规行为。

资源匮乏,人、钱、技术的三重掣肘。公园管理所人力与资金撑不起公园的日常巡护与生态维护。公园内未安装摄像头,纵火、毁绿等行为难以取证;白蚁防治、古树名木保护等技术性工作因专业力量缺失长期搁置。

破局之思:“多元共治”或是破解之道

佘湖公园的困境,其背后是三重矛盾的交织:历史遗留问题与现代治理的冲突,管理资源与公共需求的失衡,部门权责与协同效能的落差。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记者为此做了走访调研。

要厘清权属,建立土地征收与补偿机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湖南省道教协会会长吴理之认为,根治私坟问题需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他建议,政府应加快土地征收进程,对村民进行合理补偿,同时将公园纳入城市公园名录,明确管理责任。在《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佘湖公园管理的公告》中,关于佘湖公园“民办公助”的模糊定位,亟须通过立法更新转为“政府主导”。

要强化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市政协委员杨菊明建议,依据《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公安、城管、民政部门需组建联合执法队,对违规葬坟、纵火等行为严格追责。

要对公园进行技术赋能。李志明认为,要按照《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中的“数字化管理”要求,加装监控设备与噪声监测系统,利用无人机巡护提升效率;引入专业团队治理白蚁、修复植被,并通过“政府+社会力量”模式开展生态修复。

要培育公民与社区共治意识。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湖南新思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群认为,双清区东风路街道2022年整治佘湖公园“毁绿种菜”问题时,通过劝导与监督结合的方式遏制不文明行为,证明社区动员的有效性。未来可设立“公园守护志愿者”制度,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扭转“公园即菜地”的认知惯性。

乱象丛生:生态公园的“三重伤疤”

在双清区,依山而建的佘湖公园,被誉为“城市之肺”。然而,这座本应承载市民休闲、生态保护功能的公园,却因长期存在的乱象陷入治理困境。从私坟侵占、白蚁肆虐到毁绿种菜、设施损毁,这座公园的“病痛”折射出城市化进程中生态保护与历史遗留问题、管理机制与执法效能之间的深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