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通讯员 伍先安)5月1日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春季交通安全管理需要,通过“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周末行动,深入乡村执法”等方式,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截至5月15日,全市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297起,为全市人民营造了一个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市12个县市区交警大队组建了夜查流动执法小分队,针对夜间酒驾高发特点实施动态管控。5月4日20时58分许,在北塔区魏源路与资兴路地段,何某敏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湘E6N××1小型汽车上路行驶被北塔交警当场查获,后经省司法鉴定部门鉴定,送检的何某敏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15.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5月11日0时34分许,岳某雄驾驶湘EBB××8小型汽车行经双清区东风路大汉步行街路段,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双清交警大队现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8mg/100ml,被执法民警当场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针对农村地区婚丧嫁娶等聚餐场景后的酒驾隐患,全市农村交警中队依托属地管理优势,在城郊接合部、乡镇道路开展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5月4日20时许,周某力饮酒驾驶桂C37××2机动车行至X012线杨桥镇娥巩村地段时,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通过进一步核查,他于去年8月27日因饮酒驾驶已被广西桂林交警部门处罚过。5月13日9时53分,张某康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坪上镇罗桥村出发,前往该镇东枫桥村,当其行至新开村地段时,因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被新邵交警依法查获,面对二次酒驾处罚,他懊悔坦言自己不该酒后驾车。
大祥、洞口、绥宁、武冈、邵阳县等地交警大队依托智能交通平台,对辖区酒驾高发时段、路段进行大数据分析,通过“定点设卡+流动巡逻”模式实施精准打击。警方提示:酒后驾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邵阳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科技手段与地面勤务,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