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2

石榴花开苗乡美 检徽闪耀团结情

——城步检察“石榴籽”品牌绘就民族团结新画卷

邵阳日报通讯员 袁素钦 记者 艾哲

“万紫千红大地春,石榴花开香喷喷。山歌唱响苗乡乐,清亲飞歌庆太平……”初夏的城步苗族自治县,田间地头不时响起这首浸润民族团结之风的悦耳山歌。

这是该县人民检察院致力打造的“石榴籽”民族团结工作品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县始终秉持以检察履职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思路,把国家民族政策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让公平正义如石榴汁般清甜可感,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每一起案件中绽放。

“暖心籽”:法理交融间传递司法温度

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杨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位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内白毛坪镇牛头冲山场的部分树木。经鉴定,杨某共砍伐林木蓄积量约48立方米,毁坏林木118株,已涉嫌滥伐林木罪。案发后,杨某主动投案并完成补种复绿。

“这虽然是一起简单的滥伐林木案,但‘案小事大’,总要挖挖背后的原因。”基于这样的办案理念,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石榴籽工作室”办案团队入村走访,了解到杨某家庭经济困难,砍伐树木是为解决生计问题,且杨某伐木后及时补种,新种的树苗成活率高,长势良好。

综合考虑该案各方面因素,2024年4月3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案发地就该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对杨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依法向林业部门提出对杨某予以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被林业部门采纳。“那次听证会也是最好的普法课,现在村民都知道不能随便伐树了。”近日,检察官回访杨某所在村,听村干部这样说。

“特色籽”:非遗保护中延续民族文化

城步吊龙是中国龙舞种类之一,是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最为盛行的龙舞表演。它集绘画、布艺、剪纸、贴花、武术、巫傩文化、梅山文化和礼仪习俗等为一体,极具传统民俗特色,最能凸显苗族人民的精神信仰、文化生活和手工技艺。“城步吊龙能够有序传承,得益于检察机关的积极履职。”城步吊龙传承人告诉记者。

2024年4月,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时发现,城步吊龙由于人员流失、新生力量不足、传承积极性不高等原因,面临断代、遗失风险。该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走访城步苗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和丹口镇政府,了解城步吊龙的日常演出、经济帮扶、文化传承等情况,找准保护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在此基础上,该院分别于2024年5月28日、9月20日向丹口镇政府、城步苗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积极争取保护资金,加强传承人培养,实现城步吊龙的有序传承。

在检察建议推动下,相关部门多管齐下:为吊龙协会争取训练资金,改革表演队吸纳外姓青年,协调非遗中心组织国内外交流,通过融媒体矩阵推广吊龙文化。“现在年轻人愿意学舞龙了,吊龙表演还走出了苗乡。”传承人话语间,满是对检察护航的赞许。

“和谐籽”:解纷纾困中筑牢团结根基

苗族村民华某在2023年10月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生活不能自理。华某的医疗、护理费用支出总计54万余元,保险公司只承担了其中的20万元。肇事者刘某是华某的邻居,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支付3.5万元后再无力支付。

检察官调查得知,华某的父母均已过世,有一个女儿正在上大学,华某与前夫离婚后,主要靠自己务工维生,自2023年5月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事故发生后,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华某和刘某两个原本和睦的邻居也把关系搞僵了。

2024年9月,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石榴籽工作室”办案团队积极履职,通过少数民族纠纷调处绿色通道对华某开展司法救助,一笔司法救助金及时缓解了华某的生活困难。同时,为进一步化解双方矛盾,办案检察官运用多年群众工作经验,多次上门释法说理,解开双方“心结”,促成刑事和解。

记者了解到,2024年以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石榴籽工作室”办案团队共办理涉少数民族群众司法救助案件6件,依法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