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7

户籍限制解绑 婚姻自由升级

王秀丽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将自今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其中一方面便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新规施行后,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实现婚姻登记,彻底告别了长期以来户籍与婚姻登记的捆绑机制。

回溯历史,户籍与婚姻登记的紧密捆绑,曾是中国婚姻制度中一道坎。以往要求出具户口簿的本意是防范重婚,确保婚姻登记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户籍与婚姻登记的捆绑客观上造成适婚群体“为爱奔波”的困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已达到3.76亿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5亿人,大量适婚青年因户籍限制,不得不为爱情长途跋涉,回到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

新规发布前,适婚青年因无法取得户口簿延误婚期、离婚申请因家庭扣留户口簿陷入僵局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今,当结婚证、离婚证与户口簿完成“制度性脱钩”,户籍制度与婚姻权利的刚性关联得以破除,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婚姻自主权彻底交还当事人。

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省份办理婚姻登记,不用返回原籍,可以就地办理。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累计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51.7万对。从“跨省通办”的试点探索到“全国通办”的全面铺开,这一转变深刻体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持续提升。

然而,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后,网络平台上便涌现出关于改革存在导致家庭知情权削弱、闪婚闪离加速等问题的潜在风险的热议。这些担忧并非无的放矢,而是传统惯性思维与现代改革理念之间激烈碰撞的真实写照。我们既需要拥抱这种“减证便民”的改革馈赠,也要清醒认识到婚姻自由对新时代提出的更高要求。

真正的婚姻自由,在解除不必要的制度束缚的同时,也需构筑不能越界的权利护栏。这既需要政府建立更严格的婚姻登记监管体系,也要求我们增强责任、伦理意识,保持对婚姻的敬畏与尊重。毕竟,改革的最终目标,并非鼓励轻率地结合与分离,而是让每一段婚姻都能“向阳而生”,让每一个家庭都能成为社会稳定和谐的坚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