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其中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也是根本保证。
组织振兴在乡村振兴中具有核心效能。一能强化治理根基,构建高效治理体系。组织振兴通过助力农村基层组织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优化层级与协作机制,使农村基层组织更加高效、透明。通过加强干部培训与能力建设,培养一支适应新时期农村工作需求的干部队伍,提升政府的执行力、效率与公信力。构建高效、透明的治理体系,赢得农民的信任与支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二能激发乡村潜能,培育农民主体作用。组织振兴注重培育乡村组织的自主能力,并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网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与融合,形成规模优势,提升整体实力与服务水平。激发农民积极性与创造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三能促进产业升级,拓宽农民收入渠道。组织振兴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各类乡村组织协调合作,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促进农产品量质齐升。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产业化经营,培育创业精神与市场意识,拓宽收入渠道,提升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为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当前农村组织振兴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一是领导力量薄弱。农村人口流失导致干部队伍匮乏,组织缺乏稳定的领导力。管理能力不足、难以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等,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影响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二是组织融合不足。虽然乡村各类组织众多,但规模十分有限。协作融合不足,难以发挥整体效应,制约着组织能力的提升,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进。三是服务能力欠缺。部分基层组织服务能力不足,响应农民不断增长的需求严重滞后,影响着乡村振兴的成效。
加快推动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一要加强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力推组织振兴。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是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得以全面贯彻的组织保障。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架构,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振兴全链条。锻造好党员队伍,提升党员素养,使其在乡村振兴中勇当先锋,成为楷模。二要促进组织协同。建立健全乡村组织体系,促进各类乡村组织之间的协作与融合。通过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鼓励各类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加强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提升服务能力,形成规模优势。重点加强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搭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桥梁。积极引导和支持多元服务组织入驻乡村,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三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配置乡村资源,使各类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建立健全资源配置机制,倾斜特色产业与重点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设施完善度,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四要强化“三治”融合。推动法治建设,确保各类组织依法运行。健全法治体系与纪律教育机制,规范运作行为。加大监督指导与法治保障力度,确保各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强化法治,保障农民权益。弘扬德治,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自治,调动农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通过“三治”融合,共创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五要推动政府引领与合作。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大政策支持与扶持力度,营造有利政策环境。加强合作与沟通机制建设,形成强大的组织合力。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与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