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在省高院的精心指导下,市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从严、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1825件,同比上升6.46%;结案85287件,同比上升6.10%。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7921件,结案6818件。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指标达标率100%,执行工作、行政审判、选人用人等多项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介绍,全市法院33个集体、3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市中院行政庭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市中院多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高站位把准方向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案件79次。积极配合政法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市中院党组3次专题研究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视巡察工作有效开展,立行立改工作成效获得市委第三巡察组肯定。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反馈的4方面36个问题靶向治疗、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34个问题,其余2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中。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中院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2次、党支部学习研讨136次。持续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开展青年讲坛、主题演讲会等活动,打造司法为民青年品牌经验被团省委推介。扎实开展“走找想促”活动,班子成员带头“领题调研”,聚焦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行政征收拆迁等工作堵点难点,累计发现解决问题156个,相关做法在全市“走找想促”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审判智慧,将“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聚焦“四强”党支部建设,抓实“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城步法院“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工作做法被推介为全省法院典型。积极参与“献策湖南”活动,提出“金点子”6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党员干部违纪风险清单》,查找违纪风险点42个,制定防控措施76条。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推高效能社会治理
全力守护“平安邵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理一起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4件24人,对16件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开展“回头看”,执行“黑财”1288.57万元。深入开展“衡邵地域性突出毒品问题整治攻坚行动”,一审审结毒品案件414件642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39人。精准打击涉缅北电诈首要分子、主犯及其幕后组织者,一审审结电诈犯罪案件609件1059人,追赃挽损988.39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一审审结涉贪腐案件60件,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湖南省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常德市委原书记王群受贿一案,全市200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一审审结杀人、伤害、抢劫等群众深恶痛绝暴力犯罪案件333件374人。蔡某强参与斗殴致人死亡,其潜逃24年后归案,被市中院依法判处死缓。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精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邵阳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全市法院对醉驾等轻罪缓免刑适用率提高至25.56%。
努力防范重大风险。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一审审结涉公共安全、食药安全、生产安全犯罪案件920件978人。滕某飞走私来自疯牛病疫区的牛肉,绥宁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审结涉非法集资案件16件27人,审结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5697件。针对全市金融机构信用卡纠纷频发的情况,专门制发司法建议,帮助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信用卡管理,依法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对标对表落实“保交房”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依法支持企业正常经营。全市涉及法院的6个“保交房”重点项目,已通过破产重整等方式,全部处置到位。严格按照“有信必复”的要求,答复涉诉信访平台群众来信1037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析理、教育疏导等手段,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心用情化解106件涉诉信访“骨头案”。
助力“法治邵阳”建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11件。对涉及民生的小过重罚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彭某销售总值27.5元的生姜,后生姜被检测出铅含量超标,某行政机关对彭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彭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北塔法院依法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市中院促成易某国等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协议,保障重点民生安居工程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释法说理力度,让当事人“法结”“心结”同解,当事人撤诉169件,一审行政案件上诉率低于全省均值12.55个百分点。会同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同堂培训13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帮助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全市法院制发司法建议126份,采纳率100%。市中院针对毒品案件办理制发司法建议,获评湖南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0余场,助力营造依法治国良好氛围。
有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铁腕“利剑护蕾”,一审审结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8件184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82人。协同市检察院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联席会商机制,统一办案尺度,汇聚保护合力。主动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市中院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交友问题调研,成果获省高院、市委领导充分肯定;新邵法院建议某社交短视频公司加强内容审核,完善未成年人使用机制,获省高院通报表扬;组织225名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43场;市中院在市妇联、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下,组建“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结对帮扶困境少年51人;市中院与市教育局协作,帮助遭侵害后失学的女生重返校园,为困境儿童送去温暖。
着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从诉讼程序上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通知指派法律援助辩护律师1559人次,判决1件自诉案件无罪。严格执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规定。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114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5件,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24件,发放救助金229.34万元。
三、坚持稳中求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制定“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参与政法巡回服务团,深入特色轻工和新能源企业调研,开展法治体检,护航产业集群健康发展。利用“宝庆大讲堂”平台,组织全市1800余名党政干部开展同堂培训,促进树牢正确破产理念,凝聚工作合力,更好发挥破产办理“及时出清”和“积极拯救”功能,畅通“执转破”渠道,全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97件,审结92件,同比分别上升22.78%、35.29%,实现三年以上破产积案清零。邵东、新邵、隆回、双清法院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拯救受困房地产企业。坚决打击拒不配合破产清算和逃废债行为,市中院对逃避清算责任、与法院玩“躲猫猫”的康某,作出全省首份破产案件司法拘留决定书。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破产案件信访联动机制实施办法。
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严惩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审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3件372人、破坏生产经营罪2件7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企案件13946件,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牵头制定《关于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43件。邵东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赵某兴对邵阳市某食品厂的商标权诉求,维护企业品牌权益。加快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让权利人不至于“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市中院知识产权案件平均审理时间38.69天,同比缩短9.44天。创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机制,市中院快速化解一起外观设计专利案,获评“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严格审查“专业打假人”诉讼,合理确定赔偿金额,遏制权利滥用。
积极助力企业经营。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53.67天。双清法院深化与邵阳经开区合作,为辖区企业提供“点对点”诉讼服务。将涉企案件执行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结4923件,执行到位23.12亿元。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涉企终本案件评查,对涉企案件超标的、超期限、超范围查封、冻结情况及案款发放情况进行清查,清理“趴账”案款3.1亿元。完善信用修复相关制度机制,帮助受困企业修复信用127次。在市中院积极协调下,邵阳某公司股东自愿以个人财产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促成企业摆脱困境。
四、坚持人民至上,守护高品质幸福生活
办好群众关切的民生案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现代化审判理念,从“小案件事关大政治”的高度,审理好每一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一审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纠纷4036件,为农民工追回薪资5401.33万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一审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各类案件247件;协同妇联、基层组织等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审结涉婚姻家庭案件10737件。李某闯入妻子闺蜜家中对其妻子施暴,大祥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坚决制止家庭暴力。武冈法院办案中发现军队烈士于某志的子女陷入生活困境,即主动促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困难帮扶并落实烈士子女政策,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用心守护美丽生态环境。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一审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97件。绥宁法院对非法捕猎、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陆某清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其刑满释放后义务巡山护林;规范全市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市中院审结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9件;坚持司法惩治与生态修复并重,促成破坏林地资源的湖南某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被告公开道歉,并支付生态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等共计316万元;南山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获评“全省十佳优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新邵法院建立“法院+公检+行政单位”沟通机制,推动环资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合力保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助力建设“文明邵阳”。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段某、刘某在路边违规乱停车,致儿童车祸死亡,武冈法院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周某在网络平台发表侮辱、诽谤言论,致使他人名誉和商誉受损,新宁法院判令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梁某为婚恋向欧某支付彩礼与金首饰,后双方分手,因彩礼返还发生纠纷,洞口法院判决欧某返还彩礼15万元并退还金首饰;肖某当庭吞吃原告方出示的借条原件,企图逃避债务,邵阳县法院依法办案的同时,还对肖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万元;邵东法院干警勇救落水儿童,用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市人民法庭参与纠纷化解1235次,指导人民调解1017次,司法确认966件。北塔法院成立“石榴籽”法律宣讲队,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争议案件下降78.05%;畅通诉调对接机制,邀请1877个基层治理单位、1986名基层单位人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48325件,调解成功率74.24%;城步法院丹口法庭创新“苗王调解”方式,推动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推介;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邵阳县法院下花桥法庭始终坚持用“爱心、耐心、诚心”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获得省高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9388件,执结41356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7.61亿元;开展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攻坚战,建立交叉执行等联动机制,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同比减少33.42%;组建强制执行团队,开展小标的案件执行攻坚战,利用夜间、周末、节假日等时机,开展执行行动,依法传唤1463人次,执行到位3468.25万元;加大司法惩戒力度,严格执行“两高”关于打击拒执犯罪的司法解释,办理65件涉嫌拒执犯罪案件;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1105人次,纳入失信名单6629人次。
五、坚持守正创新,推进高质效审判工作
更加注重制约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督责任,完善自下而上的层级过滤阅核机制,修订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在精准监管上下功夫,实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全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8.10%,低于全省均值2.09个百分点。常态化开展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从数据中找问题、查原因、提对策,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全市法院案—件比、执行到位率等10项指标优于全省参考区间值。将管住案作为管好人、治好院的落点,建立多位一体案件评查模式,随案评查案件4137件,并将评查结果纳入个人考核,作为干警奖优罚劣、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更加注重机制创新。细化繁简分流标准,完善速裁快审工作机制,市中院速裁快审团队民事二审案件审理期限降至11.39天,案件调解、撤诉率36.26%,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构建“院党组抓总体、班子成员抓条线、审管办抓实施、纪检督察部门抓监督”四位一体的审判管理模式,市中院发出审判质效运行通报9份,整改问题23个,将审判态势“体检表”切实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指南针”。统一裁判规则,制定刑事案件类案检索实施办法,最大程度促成“类案同判”。全市法院刑事案件一审上诉率10.11%,低于全省均值4.04个百分点。
更加注重数智赋能。启动全市法院融合法庭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优化文书智能纠错及类案自动推送参考功能,实现全市智慧法院升级。完成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实现庭审记录实时录入、同步显示与修改,提高审判效率。加快执行办案集约化改革,不断提升执行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六、坚持严管厚爱,锻造高素质司法队伍
持续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市委“十必严”,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6个。狠抓创建清廉法院30条措施的落实,深化“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以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小切口带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大生态,市中院“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对观念不转变、状态不调整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市中院对1名涉嫌违纪干警停止履行员额法官职务。坚持“零容忍”反腐肃贪执纪,全市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重处理7人、违纪轻处理23人。
注重固本强能。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搭建“邵法云课堂”等网络学习平台,通过岗位大练兵、技能竞赛、案例研讨等实战形式,培养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邵阳法院获全省法院警务技能竞赛团体第一名,8名干警在全省审判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奖。增强办案精品意识,2场庭审、3篇文书获评省级以上奖项,4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案例库。
激励担当作为。突出“人”“案”结合,将考核重点放在平时,抓实全员考核,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市中院调整岗位39人。着眼长远发展,持续实施年轻干部成长“薪火工程”,进一步强化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政治历练、基层磨炼、实践锤炼,推荐到最高法院跟班学习1人、下基层挂职锻炼3人,参与乡村振兴、禁毒反电诈等重点中心工作20余人次。研究制定《加强关心关爱干警十项措施》,切实增强法院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和归属感。
七、坚持监督为要,促进高标准履职尽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终本案件评查、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办理代表建议6件,满意度100%。全市法院共104名法官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运用于法官职级晋升。开展“代表委员进法院”活动,邀请257人次旁听庭审、视察调研、出席会议、见证执行。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法院重要工作,配合市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办理委员提案3件,满意度100%。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诚恳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市中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联席会议,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全市法院审结抗诉案件35件,依法办理检察建议。主动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聘请特约监督员19人。市中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7件。全市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47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点滴进步,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