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U币”,中文名为泰达币,跟比特币、以太币一样,是加密虚拟货币的一种。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了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买卖虚拟货币,诱导市民进行“投资理财”,并提供“上门取现换U”。请注意,可千万别被这“诚意满满”的服务所蒙蔽,前方可是精心编织的“杀猪盘”。这不,近日,在新宁县,有市民被骗了!
2024年7月,新宁县回龙寺镇居民李女士在某视频App里结识一名网友。两人逐渐“熟悉”后,该网友向李女士介绍了某“投资”平台可以用U币投资理财,并贴心提出帮忙找U商“上门兑换”。得到李女士应允后,该网友安排“车手”前往李女士家中取现。李女士将5万元现金交于“车手”后不久,通过登录该“投资”平台发现,其账户下果然有了等量的U币,并且已有不菲获利。
尝到甜头的李女士信以为真,准备再次以同样的方式追加“投资”10万元,并与对方约定好进行线下交易。11月29日,该网友安排的两名“车手”如约而至。在收了李女士10万元现金后,“车手”随即将U币转入李女士“投资”账户,在李女士在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投资平台”网页崩溃,而10万元“投资款”已被“车手”拿走,李女士这才察觉被骗,遂报警。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在大数据实战中心协同配合下,离案发仅2小时,民警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和“车手”罗某军、陈某的身份,并发现罗某军、陈某等人作案后,已驾驶车辆驶向耒阳市市区。为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办案民警即刻前往耒阳市实施抓捕。在耒阳警方协助下,11月30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罗某军抓获归案。12月3日,经悉心劝导,嫌疑人陈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罗某军、陈某主动将李女士损失的部分被骗款共计97000元予以退还。
现查明,嫌疑人罗某军、陈某于11月29日驾驶车辆到新宁县与受害人李女士碰面,并成功拿取涉诈现金10万元,返程后将所取资金交由上线人员。
目前,嫌疑人罗某军、陈某已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