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5日

受伤游隼 重回大自然怀抱

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唐怡

受伤的游隼。

本报讯 3月9日,邵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塘渡口镇某商场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辨认,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又称花梨鹰),属于濒危物种。该游隼翅膀受伤,疑似迁徙过程中被网或围栏所划伤。民警立即对游隼进行简单包扎,并将其带回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治疗。

经过一天的精心照料,游隼伤情明显好转。3月10日,民警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一起将其放归大自然,让它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

近年来,邵阳县森林公安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共建生态环境、关爱支持和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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