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展示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成果,激励全市公安交警忠诚担当、履职尽责,自今日起,本报特推出“交警大队长访谈”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去年以来,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零事故”村(社区)创建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让村级组织、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来,效果较明显。在“零事故”村(社区)创建中,洞口县涌现出了雪峰街道天井村、文昌街道大桥村、高沙镇温塘村、石江镇白羊村、桐山乡中桃村等一大批交通安全工作先进村(社区)。
日前,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平平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刘平平介绍,目前洞口交警在“零事故”村(社区)创建工作中,采取的经验做法有:
一是精准管控,科学施策。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村(社区)干部“七必上”劝导和交通疏导纳入“零事故”考核重要内容。抽调精干警力,配合县“六零”办,深入村(社区)开展“零事故”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全域村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
二是安全守护,从头做起。该大队把摩电车辆“戴帽工程”纳入村(社区)“零事故”之交通安全考核重点内容,将“拆伞、戴帽”工作作为乡村干部、驻村辅警、两站两员日常劝导工作重点。2022年,洞口县适时启动“戴帽”119工程,实行由公安交警牵头、乡镇街道统筹、村(社区)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实现拆伞率达100%、头盔配备率达100%、头盔佩戴率90%以上的预定目标。截至目前,洞口县头盔佩戴率由原来的不足8%提升到的城区、农村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今年以来,洞口县“戴帽工程”攻坚整治行动中,共查处摩电交通违法26656起。
三是幸福敲门、平安到家。以“党建+交通”的模式,该大队依托农村党员和社会志愿者,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大网格,变“干部独唱”为“干群合唱”,让群众教育群众、群众监督群众、群众引导群众、群众帮助群众。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劝导行动,积极推动乡镇干部、村支两委通过入户走访、召开院落会等形式,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实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的思想自觉、“幸福敲门、平安到家”的行动自觉。
刘平平说,洞口县在“零事故”村(社区)创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由于乡村基层交通管理力量的广泛参与,通过以积分换项目的举措,不断夯实交通安全基层力量,持续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洞口县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体系,实行由村“两委”负责的工作机制,村组“两站两员”按辖区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建立责任包保台账,严格责任追究。实现交通管理资源再整合、再优化,将管理触角伸向村组。
二是防控能力持续增强。该大队突出抓好辖区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公路平交路口隐患排查上报和整改巡查工作。实现“定位重点防控”,在学校周边组织人员,开展了“护学”行动;实现“定时重点防控”,在重要节假日出行、学生上放学高峰等特殊时段,安排专人维护通行秩序;实现“定段重点防控”。今年以来,排查上报涉水路段隐患103处,并着力整改。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发函3份,多处交通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三是安全意识明显提升。该大队加强“一盔一带”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乡村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围绕六项重点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册、召开院落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微信群、“村村响”、宣传车等方式对交通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