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巧用执行手段,成功执毕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场兑现5万元。
基本案情
欧某、陈某双方系自由恋爱,按农村风俗订婚,订婚时欧某给付陈某68800元彩礼。订婚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陈某返还欧某彩礼5万元,但陈某未按时履行义务。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现场调查等措施发现,陈某名下有一辆丰田牌小车,执行法官立即采取查封措施,但因车辆位置难以查控无法进行扣押。后执行法官多次与陈某取得联系,陈某均表示在外省做事,没有能力来履行,拒不报告财产。
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证,发现陈某有一民事诉讼案件要来法院参与诉讼。考虑到陈某有驾驶车辆从外省回来的可能性,执行法官立即与隆回县交警支队联系,请求交警部门予以配合,发现该车已进入隆回县城内。执行法官改变执行思路,以控制财产为目的,组织人员进行布控,成功将车辆扣押。
随后,执行法官告知陈某,如果不履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扣押的车辆将会被司法网络拍卖。陈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全部兑现。
法官提醒
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执行,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建立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本案中陈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还试图通过隐匿、躲避法院调查等方式抗拒执行,最终证明这些都是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