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分钟内,在高速公路恶意别车11次,给被别车辆及其他后车带来严重安全隐患。7月19日,一名在沪昆高速上驾驶轻型货车的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当日18时30分许,省高警局邵阳支队洞口大队接到一小车驾驶人电话举报,称其驾车行至沪昆高速大水收费站至洞口收费站路段时,被前方的轻型多用途货车多次恶意别车。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刻开展调查,调取举报人车辆行车记录仪,发现在2分钟的行驶过程中,驾驶人阳某湘来回变道别车共11次。
经查,之前阳某湘在变道过程中,受到举报人所驾驶的红色小车影响,阳某湘认为对方是故意别车,于是心存不满,驾车在举报人车辆前恶意别车、压速、变更车道,阻拦其正常通行。阳某湘行为严重影响举报人以及后方车辆行车安全,对道路安全构成威胁,构成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