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1日10时15分,在市宝庆东路与建设路口,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姚某云、乘客姚某娥因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涉嫌暴力袭警,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当天上午,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升基层实战能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清大队组织警力在宝庆东路与建设路口执法。10时15分许,姚某娥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乘一名女乘客,因未戴安全头盔被查。被查后,执法民警告知她们已违反《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解说未戴头盔的危害,需她们下车接受处理。驾驶人前往警车停放处接受处理时,女乘客却突然骑车想逃离现场,被执法民警当场控制住。对方见逃离无望,便大声吵闹,蛮横阻碍民警执法。
多次警告无效后,执法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女驾驶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传唤过程中,该驾驶人大声喊叫“警察打人了”,并利用头盔砸伤3名民警、辅警。过往的行人越来越多,为避免引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在多次口头传唤无果的情况下,执法民警依法对她们两人采取强制措施,并于当天上午10时34分许将两人带至双清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袭警的驾驶人姚某云予以刑事拘留,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乘客姚某娥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