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12月24日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出台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不分章节,共三十三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基本原则、协同参与、八大文明行为规范、五大倡导性行为规范,以及促进文明工作的制度保障。《条例》出台后,我市以《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和创文工作,提升全市的文明程度。
多渠道抓宣传
2020年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我市将施行《条例》,并要求各级各单位,以及全体市民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
《条例》公布后,市文明办、市创文办第一时间督促各级各单位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部署开展《条例》进广场、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六进”学习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橱窗、建筑围挡等载体刊播宣传《条例》的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利用“3·5学雷锋日”“潇湘家书”等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讲文明,拒绝不文明行为,树立自身形象。要求全市各学校以“开学第一课”为载体,组织师生学习宣传《条例》,推动广大未成年人文明素质养成。
今年春季开学期间,我市各学校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文明素养,规范师生文明行为。各学校充分利用电子屏对《条例》进行宣传,积极组织教师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对《条例》全文进行逐条学习。专门召开主题班会为同学们全面讲解《条例》内容,推动全体师生知荣辱、明是非、讲文明、强素质,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助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市第十五中学组织召开学习《条例》主题班会,市湘郡铭志学校高中部组织召开“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班会,市蓓蕾幼儿园老师为孩子们讲解文明行为相关知识,市第十三中学组织老师学习《条例》,并通过班会课为同学们讲解《条例》。
3月23日,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再次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3月29日-4月2日,市文明办、市创文办还将牵头组织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和志愿者组织开展“我与文明同行”《条例》宣传周活动。
多举措抓落实
施行《条例》,是我市城市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全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民文明行为,引导公民恪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公序良俗,树立新风正气,以提高邵阳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和美邵阳。
《条例》出台后,我市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季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市委宣传部围绕《条例》的宣传实施专门制定了宣传方案,细化了部门职责,建立了相关市直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会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项重要指标,推动《条例》在基层的落实落地。
市创文办在拟定的《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邵阳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联点、部门共建、路段包干工作方案》等文件方案中,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推动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并与市人大、司法、公安、城管、交警、卫健等部门进行衔接,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调度20次,要求相关单位对标对表《条例》相关要求,制定刚性的实施细则。
多角度抓整治
《条例》发布后,市文明办、市创文办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抓实各类整治工作。建立起问题导向机制,针对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窗口服务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环节,开展城区公益广告宣传、测评点位建设、社区小区创文工作、主次道路人行道板损毁、学雷锋志愿服务、农贸市场及背街小巷等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为了加强《条例》的实施,市城管局开展了城市管理提质增效百日行动,突出对占破道、广告发布等行业进行规范。市交警支队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规范交通秩序、停车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开启新一轮诚信教育等。注重依法从长效、常态执行工作规程、行业公约、文明规范,使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