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4日,大祥区人民法院运用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为四川白庙镇村民董某要回6年前的工资款10万元。
2013年,被告蒋某因承包洞新高速11标段万塘大桥工程,雇请原告董某等人做工,工程完工后董某只领到了极少部分工资,数年来多次索要无果。
董某于2020年2月通过大祥区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并申请调解。立案庭法官审核材料、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将该案转至“诉前调解平台”,由调解中心法官办理。
为减免当事人旅途劳累和疫情防控期的麻烦,3月24日一早,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该案进行审理,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经过近三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告蒋某在今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董某工资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