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交警忙疫情,会没空查酒驾。”3月12日晚,邵阳县蒋某这样想着,心存侥幸,再次酒驾被查。
当天晚上,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夜查酒驾行动。9时50分许,一中队民警在峡山社区加油站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查。一辆湘E×××31小型机动车驶来,民警立即示意该驾驶员停车靠边接受检查。车窗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酒气从驾驶室散发开来,随即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66.72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
确定蒋某酒后驾驶后,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2018年9月,蒋某因在市大祥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系属于二次酒后驾驶。目前,一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蒋某进行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