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日上午,隆回县公安局岩口派出所接到一封快递书信,里面用毛笔写着一行大字:谢谢你们帮我找到了家!
10月18日晚10时许,隆回县公安局岩口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岩口镇邱家村往育贤村方向,发现一名流浪人员。
接到警情后,岩口派出所值班领导立即安排当地民辅警兵分两路:一路去现场核实情况,一路在所核查信息。第一路民辅警到达现场后,经沟通,发现该“流浪汉”虽然精神有点异常,但能清楚记得自己的名字和住址。经过系统查询,很快查询到流浪汉的身份信息,并通过其办理身份证业务时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其哥哥。经核实,此“流浪汉”系新邵县雀塘镇村民,已走失在外10多天。其哥哥同意当晚立即从邵阳市区开车到隆回岩口镇接他。处警过程中,岩口派出所民辅警见该“流浪汉”晚上没吃饭,于是临时到餐馆为其买来热饭;因其身上带有臭味,且精神不太正常,没有宾馆愿意收留其过夜,民辅警便找熟人借了一把躺椅和毛毯,临时供其休息和保暖。其哥哥接到他时已是凌晨1时30分许,期间民辅警一直陪伴在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