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8日,《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启动仪式在市城南公园举行,《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于1月1日起施行。
《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于2017年11月完成草案起草,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草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5月30日、7月31日进行了三次审议。2018年7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条例》。2018年9月3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2018年10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该《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市继续2017年颁布的《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之后的第二部地方性城市管理法规。《条例》分为五章,共三十六条,适用于我市城市、县城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条例》的实施,不仅可以解决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绿化规划缺少监督制约、规划绿地面积得不到切实保障、个别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畅、占绿毁绿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还将对于提高城市绿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启动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负责人介绍并解读了《条例》的相关内容,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向全市人们发出积极投身绿化工作的倡议,号召大家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爱护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绿色环境,树立文明生活风尚,积极支持和参与绿色城市建设,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构建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新邵阳贡献自己的力量。
启动仪式上,“护绿、爱绿、共建绿色城市”的倡导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响应。市内知名的美术家、书法家现场为活动赠送“写绿绘绿”作品,文艺家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共同开启了《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