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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文 确定中小学收费标准

记者 李超
 

本报讯 我市多部门联合发文,对秋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规范。

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为:一二年级作业本费为每生每期7元,三至六年级作业本费为每生每期10元,七至九年级作业本费为每生每期15元。“一科一辅”限额标准为:三至六年级每生每期限额70元,七年级每生每期限额100元,八年级每生每期限额1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每生每期限额26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

2018年秋季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一至高三年级的学费均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学费为每生每期800元。书籍课本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与其他高中一致,下同)为:高一年级每生每期322.5元,高二年级(文科)为每生每期245.92元,高二年级(理科)为每生每期244.77元。作业本费高一至高三年级均为每生每期20元。“一科一辅”限额标准为:高一年级每生每期限额200元,高二年级每生每期限额350元,高三年级每生每期限额420元。

文件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选用教辅材料,高于限额的按限额收费,低于限额的按实收费。各地务必认真落实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五限”规定,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原则,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学校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

文件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受理学生和群众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12358),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育收费秩序,维护中小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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