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4日,邵阳县人民法院干警冒着酷暑驱车前往黄亭市镇望江村,邀请该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对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原被告系房屋前后邻居,原告张某军房屋前原有一条大路,后来村里为方便村民通行在大路旁修建了一条水泥路,原路供原告家进出使用。今年正月,被告张某趁原告不在家居住之机,在原告房屋前原路上修建了一座化粪池,影响了原告进出通行及居住环境。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在判决书生效十五日内填平其修建的化粪池,将土地恢复原状。
判决书下达后,被告张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勘察,多次到张某家里做其思想工作,动员其自行拆除化粪池,恢复原状,但张某及家人均表示拒绝。在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法院执行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过1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顺利执结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