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8日21时许,新邵县交警大队在207国道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湘KR9***小型轿车机动车驾驶员谭某生因涉嫌酒后驾驶,被处驾驶证记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当天晚上,新邵县交警大队寸石中队民警在辖区207国道桐木段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湘KR9***小型轿车途经该路段,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该车不但未停,而是加速冲卡,民警见状迅速将其截获。
经查实,该车驾驶员谭某面色绯红,身上伴有一股浓烈的酒气,存酒驾嫌疑。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谭某酒精含量为41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员谭某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