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6日,武冈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业太收到福建安溪某品牌生产商代理人何某发来的微信,对湖南法官带伤坚持工作表示敬佩,各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也非常满意。至此,一起因马桶漏水而引发的财产赔偿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今年2月16日,正值大年初一,武冈市龙湖世纪一期某栋C单元306房蒋某某家因新装的马桶角阀开裂导致漏水,水流较大无法及时从下水道排出,加上当时无人在家,水流往下渗漏到206房阳某某家、106房毛某某家,206房、106房成了水帘洞,三家房屋及屋内财物不同程度受损。由于协商赔偿不成,今年3月,106房、206房房主将306房房主告上法庭,今年5月,306房房主又将马桶角阀经销商潘某告上法庭。根据当事人申请,法庭将角阀的邵阳地区代理商黄某某及生产商福建某卫浴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
在法庭与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商初步沟通后,生产商提出庭前调解。为尽早化解矛盾,为当事人节约鉴定费等费用,7月3日,民二庭承办法官王业太在左手受伤的情况下,带伤组织六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由于306房的损失未做鉴定,106房、206房鉴定的损失额与生产商之前评估的损失额出入较大,因此对损失大小的认定成为调解的第一个难点。经过法庭对损失差异形成原因分析,特别是对损失扩大原因分析及扩大损失归责原则法律规定的阐述,当事人接受了法庭提出的损失认定方案,由代理商、生产商赔偿106房、206房、306房经济损失共计12.15万元。破除了第一个难点后,由于本案未做产品质量鉴定、安装技术鉴定,损失的责任承担主体成了第二个调解难点。法庭建议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商三方站在合作共赢的角度,参照同类产品的事故发生率和代理商、经销商的销售盈利情况来合理分摊损失。从9时30分到18时30分,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三方采纳了法庭的建议,最终与三房主达成了调解协议:106房、206房、306房的损失由代理商与生产商赔偿,对本案之外的其他因产品瑕疵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