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映山红看上去很美,但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私自采挖是违法行为。3月27日,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坝头冲村民陈某见“花”起心,擅自采挖10株国家一级公益林区活体野生映山红,被例行巡查的云雾岭森林瞭望台护林员逮个正着。
27日上午,儒林镇坝头冲村民陈某和朋友一起来到城步苗族自治县云雾岭电视差转台游玩,发现此地的野生映山红争相怒放,特别漂亮。他想把这花移植到自家,变成别致的盆景。于是陈某驾驶私家集装箱车,携带锄头、柴刀、钢锯等涉案工具,来到云雾岭采挖野生映山红树。不想,被抓个正着。民警当即查扣涉案工具,并将10株活体映山红树运到山下白山界工区花卉园进行适地种植。
云雾岭山场属国家一级公益林管理区,是《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明令禁止进行采伐、捕猎、开垦等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场所。嫌疑人陈某对其在云雾岭山场采挖的10株活体映山红树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城步林业总工程师李马田介绍:映山红属于国家“三有”保护植物,严禁采挖,高山植被破坏了,恢复极不容易。无论违法嫌疑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