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3日,新邵县刘某与何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该县公安民警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3月22日,新邵县森林公安局接严塘镇派出所移送案件线索称:严塘镇陡岭村地带有人非法持枪打鸟。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经查,3月2日,新邵县酿溪镇刘某与新邵县严塘镇湖城村何某两人相约一起去打鸟。刘某用网上购买的气枪打鸟,何某则负责开车和捡鸟。两人驾车从207国道进入严塘镇陡岭村地带,在陡岭村往油匠村的村道上,共猎杀鸟类两只。经鉴定,刘某和何某猎杀的2只鸟类分别为黄颈雉和红嘴蓝鹊,均为“三有”陆生野生保护动物。
刘某和何某二人于3月22日被新邵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3月23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