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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新规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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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新规出台了

贺旭艳
 

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范有序核发残疾人证,提高办证服务水平,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个部门明晰权责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具有审批权限下放、办证周期缩减、鉴定责任明确、指导更趋宏观等突出特点,体现了“科学规范、精简高效,优化流程、明晰权责”的要求。我省的《实施细则》立足湖南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是残联、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共同的责任。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要切实加强残疾评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对评定医生的法制教育和作风教育,从源头上保证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领导,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残疾人证的监督、复核与注销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为残疾人证正常核发和监管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对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共同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严肃性。

六大变化规范办证流程

2018年1月1日起,申领残疾人证的基本程序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县级残联受理——指定医院评定(含公示)——县级残联审核、批准——发放存档。相比以往,办证制度发生了六大变化。

以往评残医院由县级残联指定,现在由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共同指定,且要求医院将残疾评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应尽职责。评残途径由医院评残与办证员评残结合,转变为取消办证员目测评残,只能由指定医院评残。监护人证明材料以往无需提供,现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以往的审核机关是市州残联,现在由县级残联审核,市州残联由事前审核向事后监督转变。以往不需评残公示,现在评残结论需按统一模板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遇实名举报的,中止办证。以往复核、监督和退出机制不明确,现在申请人对评残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评,直至省指定医院终评。对实名举报与残疾标准不符的县级残联可要求持证人重新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重评超过半年以上的,可强制注销。简而言之:指定医院负责评残、县级残联负责凭医院结论办证,谁出问题,谁担责。

全省指定了156家残疾评定医院并成立省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省人民医院和省脑科医院(精神)为省级终评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市宝庆精神病医院(精神)为市级复核医院,九县(市)均有县级初评医院。《实施细则》还明确,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办证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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