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男女双方步入婚姻的殿堂,便意味着彼此将一起面对未来,相伴到老相守一生。然而,当不幸遇到一个二十年不回家的丈夫,又当如何面对呢?12月24日,58岁的城步女子杨某终于拿到了一份等待已久的离婚判决书。
1981年,杨某经人介绍嫁给了邻村的吴某,双方婚后育有一女二子。虽说小夫妻双方偶尔也会因为生活琐事红红脸,但彼此感情不错。谁知1996年,吴某突然不辞而别,从此杳无音信。于是,抚养三个小孩的重任便落在杨某一人身上。如今子女都已成家立业,杨某也放下了心中的包袱。痛定思痛后,她来到城步法院西岩法庭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结束这一段没有实质意义的婚姻。
经过法庭审理,法院认为吴某下落不明满两年,未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职责,并且丝毫没有与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愿,且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杨某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准予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