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5日,城步法院丹口法庭法官将庭审搬到原、被告家中进行,成功调解一对古稀夫妇的离婚纠纷案。
1984年春,关某经人介绍与离异并带有4个未成年子女的邓某相识,尔后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并生育女孩关某红。5个子女成年成家后,双方逐渐在对待子女及处理家庭事务等问题上发生矛盾,关系日趋紧张和恶化。从2006年秋开始,双方即分灶开餐,分居生活。今年11月下旬,关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邓某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考虑到两位当事人均已年过七旬,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征得同意后,决定把庭审搬到原、被告家中进行。当天上午,这场特殊的庭审正式开始。在紧张有序的庭审之后,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原告关某与被告邓某自愿就离婚及相关财产的处理达成了协议。原、被告双方及家人对裁判结果欣然接受,并一再感谢法院的人文关怀。围观的群众也赞扬法院此举不仅让大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同时也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