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8日,隆回县城西总站出口处刘女士正将200元现金塞给正在此处值勤的县城管执法局队员范贤金表示感谢,这名城管小伙当即婉拒了刘女士的好意,并对刘女士说道:“捡到东西本来就应该物归原主,更何况我还是一名执法队员,我不可能收取你的酬金。”
当日下午5时左右,隆回县城管执法局队员范贤金正在该县城西总站出口巡查市容秩序。当其来到其中一家店面门口制止一起店外经营行为时,突然发现环卫垃圾桶侧边撒落着一个背包,从背包的样式和颜色来看,根本不像被人丢弃的垃圾。于是,范贤金捡起背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营业执照两本、身份证一张、驾驶证一本、银行卡数张、小车遥控钥匙一把、名片一盒。范贤金心想:包里有这么多重要资料,失主该有多么着急。于是,他立刻打通了名片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就是失主刘女士。
不到20分钟,刘女士赶到现场认领了失物,并说,背包是她下午4时左右骑摩托车去办事的过程中丢失的。背包丢失后,她心急如焚,曾来来回回找了两遍,但一直没有发现背包的踪影。其实,她的背包内还有好几百元现金,可能被人捡拾拿走现金后将包丢在了垃圾桶旁。尽管丢失了现金,但她还是很高兴,因为要去办理包内的证件也非常不容易,于是她硬要塞给范贤金200元现金作为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