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3日凌晨1时40分许,洞口县月溪乡党政会议室仍然灯火通明,矛盾双方当事人在写好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摁手印。至此,该乡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得以调解成功,参加调解会议的人员终于松了一口气。
10月10日12时左右,洞口县江口镇畔上村村民肖某运送水泥涵管至320国道洞江公路改造工程A2标项目工地施工现场时,不幸被水泥电杆砸中头部,当场死亡。该事件发生后,月溪乡党委政府和江口镇党委政府、月溪司法所、江口派出所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请来洞口县矛盾调解中心副主任朱容政进行主持,还请来洞口县公安局分管户籍工作的副局长进行现场答疑解惑。朱容政详细为双方当事人解答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运用“背靠背”“冷处理”“换位思考”等调解技巧,双方当事人的争议逐渐缩小。12日傍晚,朱容政趁热打铁,主持了第三次调解,为双方当事人找到了赔偿数额的平衡点。最终,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成功后,朱容政提醒广大群众:从事道路施工等高危险作业项目时,一定要有安全风险意识。譬如本案,施工现场有已经松动尚未移除的电线杆,施工方应该提前移除,并且做好安全警示工作;死者作业时也没有采取任何安防措施,如佩戴安全帽等;施工方与死者只有口头供货协议,没有签订供货服务合同,应该提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值得庆幸的是,施工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有了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从而有利于赔偿问题的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