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4日,大祥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以“卡撒天娇”清仓降价处理商品的名义销售其他劣质床上纺织用品,涉嫌误导、欺诈消费者。
接到举报后,该局宝中工商所查实,该品牌是已经注册的香港品牌,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的店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无证经营、虚假宣传、销售三无产品等问题,执法人员随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对部分问题商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经查证,当事人董先生利用原“卡撒天娇”专卖店搬离的契机,短期租用其门面,私自购进一批床上纺织用品,撕掉原来的厂名厂址,以“卡撒天娇”品牌打折、清仓甩货等名义进行销售。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一条:“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其立即拆除相关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虚假广告,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