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0日,一起跨县婚姻纠纷在洞口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得以化解。
城步西岩镇吴某(女,1979年生)与洞口高沙镇曾某(男,1996年生)因务工相识,于2015年确定恋爱关系。今年1月30日,他们生下一女婴。由于性格,特别是年龄等原因,遭到家庭反对,吴、曾因生小孩有关费用、生活期间相关费用、小孩抚养费及监护权等问题发生纠纷。
3月10日上午,吴、曾申请洞口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通过调查了解,调解人员认为这是一起事实婚姻纠纷,产生纠纷的原因是男女双方年龄相距太大。调解人员组织男女双方学习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并对男女双方不负责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调解,吴与曾达成了解除恋爱关系的协议,并就小孩的抚养、监护问题及相关费用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