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6日,在市双清区渡头桥镇调解委的不懈努力下,小隆(化名)的父母与小隆所在的学校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存在双方心中的“疙瘩”得以解开。
今年3月3日,渡头桥镇某学校16岁男孩小隆在第三节课下课后,私自和几名同学一起翻围墙,不慎从墙上摔下,导致身体受伤。小隆受伤后,学校迅速采取了急救措施,由“120”救护车将其送至邵阳中医院治疗。经检查发现,小隆双肾受伤。
后来得知,小隆的肾又属于先天马蹄形肾,伤情对孩子身体有损害。面对这种特殊情况,小隆先后转入邵阳市中心医院、长沙湘雅医院接受治疗。治疗结束后又转入长沙博爱康复中心和邵阳市中心医院接受后续康复治疗。经鉴定,小隆为九级伤残。
小隆的父亲曾身患重疾,身体差,无法干重体力活,一家老小全靠母亲干农活赚钱养家。家庭经济困难却要面对高额的医药费,家中独子还查出先天马蹄形肾。这突入其来的打击,让小隆的父母束手无措。
得知这个情况后,渡头桥镇领导高度重视,立马成立了由渡头桥镇相关负责人及镇司法所、村干部组成的人民调解小组。
12月26日,调委会组织学校和小隆父母召开了协调会。调解过程中,小隆父母认为,小隆是在学校内受的伤,理应由学校承担小隆的医疗费等全部责任,并提出了20万的赔偿要求。而校方认为,小隆虽是在学校内受伤,但是是下课时间,且私自翻墙,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属于意外事件,同时表示,在小隆出事的前一天,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对小隆受伤也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垫付了前期医药费4万元,因此只愿意承担小部分责任。
双方分歧较大,调委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情理合法的融合,苦口婆心地耐心解说与劝解后,最终校方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以及小隆家庭的实际困难,愿意承担起责任,并从人道主义出发提供了救助。小隆父母对于依法算出的数万元补偿款也再无异议,同时表达了对政府领导、村干部以及校方的感激之情。
当天,17时30分许,小隆的家长与学校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校园内学生摔伤事件导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