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农村居民生活的一条底线,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持立法先行,加强依法监督,制定出台了《邵阳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吹响了我市农村饮用水保护的“集结号”。
《规定》自去年6月1日实施以来,成效如何?今年8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规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看成效、找问题、寻答案、破难题。
善用立法之权 筑牢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之基
邵阳地处衡邵干旱走廊,气候年景偏差大,雨量时空分布不均,阶段性旱涝并重,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尤为突出,群众对喝上“放心水”“优质水”的呼声很高。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市人大常委会着手开展饮用水安全立法工作,推动解决农村居民喝上清洁安全水的问题。
202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7个调研小组,采取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让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水”专题调研活动,深入基层群众、水源保护区、供水企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矛盾突出的问题入手,寻找立法突破口和切入点,拉出180余个具体问题清单。
在整个立法调研和审议修改过程中,立法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市50个村组、100余处水源地,倾听群众心声,收集民情民意。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座谈、走访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各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规。《规定》的施行,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制水供水安全管理、卫生监督监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全过程安全管理提供了保障。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法规聚焦‘水杯子’安全问题,织密饮用水安全法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学雄表示,“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形式,高度契合新时代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亮出监督利剑 密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之网
法立如山,贵在必行。
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实施《规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提升执法检查针对性,检查组以座谈、暗访等形式开展了前期调研。“我们对全市953处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财政补助、水源地管护、取水许可、水质检测、卫生许可等12个方面进行了摸底,列出了执法检查内容清单、现场抽查表、执法检查问题清单等工作资料,为各执法检查小组实地检查提供了数据参考和工作思路。”市人大农业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查相结合等检查方式,对《规定》实施情况开展全面“体检”,切实强化法律监督,总结经验和成效,找准问题和症结。
“大部分供水单位无安全和运行管理制度、无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标识”“应对突发事件及山洪、干旱、冰雪等极端天气能力较弱”“常规水质指标检测没有常态化,水质检测设施不完善”……执法检查过程中,各执法检查小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奔赴12个县市区相关部门和重点现场,在检查中逐项对照,靶向聚焦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供水工程管理较松散、水源监测不到位、生产运行管护不严格、应急能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提升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执法检查组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共涉及10个方面60余个具体问题,并根据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努力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推动农村供水安全的提升。
推动贯彻实施 凝聚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之力
“要号召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履职尽责,以务实举措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
“要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依法依规推进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办理,确保让人民群众都能喝上‘放心水、优质水、安全水’。”
“要努力拓展各类投资渠道,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的提质改造。”
……
10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规定》进行审议发言,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我们整理完善好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后,将转给市政府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做好后续跟踪监督,责成办理单位在规定时限办理落实,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规定》自去年6月1日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治理措施,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工程标准化管理稳步推进、水源地保护逐步规范、卫生监管逐步严格。“农村供水是重大民生工程,关注农村供水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对“水”持续关注、紧抓不放,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解决更多农村供水安全问题,串联起乡村振兴“水动脉”,让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