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6日

增殖放流 修复毁损渔业生态

邵阳日报讯 (记者 艾哲 通讯员 陈宁 实习生 李佳暄) 9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新宁县人民法院、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新宁县农业农村局和新宁环保协会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以实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履行义务,修复渔业资源与生态资源为目的,利用被告李某当庭支付的4000元修复费用购买了草鱼1050尾、鲢鱼、鲤鱼等共240尾,选择在新宁县夫夷江永安村河段进行放流,起到了以案释法,引导河段周边居民自觉维护河流环境的作用。该案审结后,被告李某依照要求在2024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认真履行了以巡河护鱼的劳务折抵其违法捕鱼损害天然渔业资源的修复补偿费,并表示今后会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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