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0日

以法治保障村民 从“有水喝”到“喝好水”

邵阳日报讯 (记者 刘小幸) 《邵阳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邵阳“小快灵”立法项目结下的硕果,也是全省第一部规范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自去年6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上下深入推进《规定》贯彻落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规定》实施实现了良好开局。

为检验该《规定》的实施成效,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规定》执法检查。连日来,6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赴各县市区对相关部门和重点现场,实地检查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供水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水源地统筹规划、供水工程项目建设、供水单位保障用水安全等情况,详细了解《规定》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原因,并提出深入推进《规定》实施的意见建议。

邵阳地处衡邵干旱走廊,气候年景偏差大,雨量时空分布不均,阶段性旱涝并重,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动解决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水的问题。于2022年7月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立法工作,同年11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规。《规定》不分章节,采取“小快灵”立法形式,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制水供水安全管理、卫生监督监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全过程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但仍存在部分水源地保护安全系数低、水厂管护机制不够健全、制水设备设施使用不规范、卫生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开展《规定》执法检查,既是检验《规定》立法成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的具体行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深入查找水源地保护、饮用水卫生监督、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供水安全应急处置、用水价格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切实推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从立法、实施到执法检查,这部切合邵阳地方实际需要的法规形成闭环。执法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份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处理,市人大农业委也将做好后续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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