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邵阳县这片红色的土地上,有一位女法官,她用20多年青春岁月,忠诚守护着每一件经手案件的公平与正义。
她,就是邵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教导员、一级法官李文玲。
李文玲时刻牢记“一心为民,公正司法”。2017年10月,院党组安排她再度回到执行局工作。在上级法院吹响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号角后,她积极响应,主动担当,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对标对表,挂图作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奋战在执行岗位上,做到了用“公心”执行好每一个案件,用“诚心”打动每一位当事人,用“热心”积极帮助困难群众。
一对八旬再婚夫妇因为扶养费的问题对簿公堂,被执行人一方夏某抵触情绪很重,不愿支付老伴扶养费,对作为执行法官的李文玲也一直不理不睬。案子很小,结案也容易:直接从银行扣划夏某的退休金就行了。但心细如发的她认为不能如此简单结案,应让双方消除积怨,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于是李文玲一次次主动上门,排解当事人情绪。电话挂了,再打;上门被拒,就站在门外耐心释理。中秋节那天,她舍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再次来到老人家中耐心劝说。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开导,老人终于释怀,不但同意履行义务,而且答应当天将老伴接回家中,过一个团团圆圆的中秋节。
执行路上很艰辛,已四十出头的李文玲从未向组织抱过怨、诉过苦,依然长期在执行路上奋勇前行。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她经常遇到各种“老赖”,但她却毫无畏惧,也决不手软。她带领的执行工作团队3年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86人次。
执行路上也时常面对种种诱惑,但有着10多年党龄的李文玲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从不为金钱、人情所动。2020年6月,李文玲的一名亲戚来家中找到她,请她帮忙把一个执行案子拖一拖,她义正辞严地拒绝,并诚恳地说:“我们是至亲的人,所以你更要支持我的工作,这件事我不能听你的。”闻听此语,亲戚当场拉下脸来:“难怪你父亲都讲,要我不要来,你当真六亲不认!”说完,摔门而去。
然而,作为女法官的她,却又总是能够发挥女性独特的柔情与执着,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融情于法,充分唤起当事人之间的真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塘渡口镇的一名村民李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三年,并判决赔偿受害方陈某某各类经济损失18万余元,但实际仅付了医药费4万余元。受害方陈某某因家中主要劳动力致残,导致家中十分困难。李某某服满刑后,家中也十分清贫,无力承担赔偿,经两次拘留仍拒不履行,陈某某之妻被逼无奈,多次上访。该案移交到李文玲手中后,她多次上门做工作,并带领受害人陈某某的妻子到肇事司机李某某家中查看情况,争取到陈某某的一些谅解。得知陈某某确实面临困难,李文玲自掏腰包600元安排其小孩继续读书,又申请3000元的司法救助基金,解其家庭生活燃眉之急。
由于李某某被吊销了驾照,没有工作,又没有收入来源,李文玲多方联系,为李某某介绍了一份在木材加工厂上班的工作,每月留400元生活费,其余收入全部交由陈某某之妻,以劳务抵债。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来二往,陈某某深受感动,主动放弃债权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和解结案。
20多年来,李文玲将自己的“最美芳华”献给法院工作这份心爱而神圣的事业。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她被评为邵阳县“十佳政法干警”“十大女杰”“优秀法官”“爱岗敬业标兵”等,也曾荣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全市法院优秀执行员”等称号,并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受嘉奖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