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陈名洋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
刘厚见为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吴青山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冰寒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盖雄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蔡明清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建明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焦毕华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晟芳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贺东桢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江荣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许雁军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舒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罗玉梅的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杨博理的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邓江南的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谢治辉的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卫平的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纲要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莫争春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唐保良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肖竹梅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铁英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志强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平军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亦龙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吴青山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姚柳荣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申文侠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欧阳升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文兵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建国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夏业伟辞去邵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焦毕华辞去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朝洪辞去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唐杰辞去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建明辞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唐贤辞去大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伍顺亮辞去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田晶辞去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