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杨敏华 通讯员 杨红霞) “邓某已将26471元通过微信转账、法院扣划转账全部支付给我,特向贵院申请结案。”9月22日,申请人李某这起23年前的借款合同纠纷案终于执结了。
1997年,邓某分两次向李某借款17000元,邓某因经济困难逾期未还,李某诉至法院,后经新宁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还款协议,邓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强制执行期间,邓某被新宁县人民法院两次拘留,但都因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执行未果。后来,邓某便外出,十余年杳无音讯,无法与之联系,导致执行中止。
今年,省高院开通了司法送达平台,其协查找人功能给因无法找人而造成的积案的处理带来了新的希望。接手此案的法官在输入了该案卷信息后,提起了协查找人申请,十分钟后,系统反馈了邓某的两个联系电话,法官尝试着拨打了第一个,是空号,再接着拨打第二个,通了,表明身份后,对方承认就是邓某本人。执行法官与邓某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邓某一次性偿还李某26471元。至此,该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