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优劣,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恐怕是见仁见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最近,我在书店买了一本书,拿回来一看,依我的标准,大多数文章看不懂,如入雾海,分不清东南西北。我突然想起一句戏语:认不得的字才叫书法。由此类推,看不懂的文章才是好文章。恐怕怪不得编者,只怪自己学识肤浅。
我总记得梁衡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文章是为思想而作的。清代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说:“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脑。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这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一篇文章如果没有一个中心思想,那无异于一具僵尸。从我学写文章开始,老师就讲写文章中心思想要突出,所谓突出,就是要醒目,犹如和尚头上的虱子,让人一看就明明白白。我在书店买的那本书中的多数文章让人看不出它的中心思想,这是不是作者在故弄玄虚,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就当花了几十元钱买了一本废纸罢了。
一篇文章除了有鲜明的观点外,还要辅以有味的实例,用以佐证文章的观点。这种例子既不能太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东西没有新鲜感。我认为,文中例子要新颖、独特,让读者产生“少见多怪”的感觉,给读者以触动,从而加深对文章的印象与记忆。
写文章要做到语言通俗,让读者看得明白。鲁迅先生检查肺部以后,写信告诉他母亲,他在信上不写“用X光线镜照”,而写“用使身体透明的镜子照”,就是为了使母亲一看就懂。我所购的那本书很多语句“假、大、空”,无痛呻吟,哗众取宠,我真想把它丢进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