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进田 通讯员 吴艳红 陈又民)处于驾校学车期间的何某某自行驾驶小轿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获并处罚。
7月22日,新邵县交警大队龙溪铺中队民警在巨迎公路巡查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男子作出暂扣车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左右,中队长带领两名辅警在巨迎公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小型汽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拦住车辆后,示意司机靠边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驾驶人何某某磨磨蹭蹭拿不出来,支支吾吾说证件都没有带,车辆号牌也是刚转户,用的是临时号牌。民警检查临时号牌,发现还没有过期,但问到车主是谁时,何某某又开始语无伦次,说是借朋友的车开一下。
随后,民警仔细查看临时号牌,查询得知车主是何某某。当民警再次询问有没有驾驶证时,何某某承认自己确实没有驾驶证,但申辩已经报名申领C1证,目前正在驾校培训学习。本来车是由有驾照的女儿开,但是上车时小外孙吵着要妈妈抱。想着自己正在学驾驶,自觉开车已经没有大问题,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民警严肃批评何某某心存侥幸无证驾驶的行为,对他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随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上述处罚。
交警提醒: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能驾驶与准驾车型一致的机动车上路,切不可因掌握了部分驾驶技能就冒险无证开车上路“练手”,即便是在培训学习期间,也应在教练的陪同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在指定路段学习,否则不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对他人和自己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