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开车乱穿插……诸如此类的不文明行为,近年来逐步在减少,但是离我们的期盼尚有差距。
究其原因,是从主观上的应该、愿意到客观上的做到、做好之间,有着差距。
一是利他精神的缺失。讲文明、守文明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拥有更美好的生活环境。文明行为、文明制度,都体现出明显的利他精神,以个人的行为规范来维护公众的利益。只要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只要有影响到他人便能自觉升起的羞惭心,很多事情不需要他人提醒便能自觉做到。
二是自律精神的缺失。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够文明,令人不安,但是不以为意,不作控制。或者把“无伤大雅”当作“不拘小节”的理由,或者以“他人做得我也做得”来自我安慰。在他律来干涉的情况下,羞耻心强的还能马上作出调整,素质低的不仅我行我素甚至反唇相讥。
要突破这两大障碍,需要每个人相伴终生的教养。教,一方面来自政府、社会、学校、单位、家庭坚持不懈的教育和倡导,一方面来自个人满足自我成长需求的自我对照、自我反省、自我教育。养,则需要政府管理、社会倡导、个人实践相结合的习惯养成,在时时处处的春风化雨中,让大家跟得上社会文明进步的步伐。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通过相伴终生的教养,才能让人们获得足够的“免疫力”和行动力,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当民众的文明素质真正得到提升,社会文明水平自然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