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刘晓红) 2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规范全市检察机关抗疫工作,部署疫情期间履职保障工作。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分为上下班要求、工作要求、就餐要求、会议要求和排查要求五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共五条,分别为:尽量通过电话、网络进行联系,非工作需要不得串门、聚集。相互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机关院内非工作需要谢绝来访,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见面、道别均不握手;机关院内每天至少全面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办公室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室内整洁、干净卫生;多人一室办公时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手机、钥匙、电脑鼠标、键盘、门把手、水龙头等常用物品每天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