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童中涵 通讯员 吴艳红) 8月30日清晨,新邵一驾驶员驾车撞毁交通设施后,直接驾车离开现场。新邵交警大队于当天晚上迅速破获此交通肇事逃逸案,驾驶人陈某跃被行政拘留5日,并赔偿受损交通设施的维修费用。
8月30日5时40分许,陈某跃驾驶湘E9×××2五菱小货车从新邵县酿溪镇二小驶往邵阳市,当行驶至酿溪镇新阳路加油站前地段时,因路面湿滑,在避让电动车和行人时,将道路中间的铁护栏撞倒在地,造成四根护栏受损。事故发生后,陈某跃驾驶车辆立即逃离现场。因事故发生在县城区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地段,被撞毁的交通设施倒在路面,对过往行人、车辆形成交通安全隐患。办案民警拍照取证后第一时间对损毁设施和路面进行了移除清理,恢复道路通行秩序。同时通过走访,结合视频监控将肇事车辆锁定为车牌号湘E9×××2的五菱小货车。
当天下午,办案民警依法传唤肇事车主陈某跃,陈某跃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陈某跃称:“我以为只是撞倒了道路交通设施,没有撞到行人,当时也急着去进货,就驾车离开了现场,想不到这种情况也属肇事逃逸,现在后悔为时已晚。今后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