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谭宇 通讯员 向国胜) 6月10日下午,记者从市防汛办获悉,根据当前汛情和天气,经市防指研究决定,自6月10日16时起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原已启动Ⅲ级响应的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解除响应。
市防指要求,响应解除后,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继续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雨情水情预测预报预警,抓好值班值守,重点做好山洪灾害地质防御、水库和堤防巡查巡守、中小河流防范和城镇防涝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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