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8月29日讯 (记者 杨吉) “我在乡下建房资金不足,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却被告知不可以提取。”近日,隆回县一网友通过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留言咨询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答复。
据该网友介绍,他拿着岩口镇国土所下发的批准书去隆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办事人员不同意提取,“但根据相关文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自建、翻建、大修住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以政府批准文书日期为准,三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以发证日为准,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该网友说,“我这种情况为何不能提取?”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回县管理部收到网友留言后进行了核实。据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个人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超过建房总价20%的自筹资金凭证。
但根据目前核实的情况,该网友仅提供了镇国土所下发的批准书,根据要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准备以下资料: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土地使用证,两年内建造、翻建住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4、支付费用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根据提取流程的办理时限规定: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根据网友所提供的资料,工作人员作出不予办理提取意见。他建议网友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再来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