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月3日红旗—城北单循环交通组织实施以来,机动车都能按照规定快速、有序通行,但“两轮车”的驾驶员却无视法规,时常出现逆向行驶、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循环区内正常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两轮车”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交警支队将严禁“两轮车”在交通循环区内逆向行驶,严禁“两轮车”通过路口不走斑马线,严禁“两轮车”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严禁“两轮车”不靠右行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一律处以50元(含)以下罚款。拒绝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暂扣违法车辆。 (伍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