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7年6月5日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市民行为和移风易俗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遏制了违规燃放行为,净化了城市空气,减少了城市噪声,美化了城市环境。为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现决定对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进行调整,将市建成区全部纳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具体范围如下:
一、大祥区:新城大道(邵水西路交叉口)—高级技工学校—圣地亚哥—沪昆高速—洛湛铁路—兔石洲路口—资江—邵水河所围合的区域。
二、双清区(含邵阳经开区):双江口—白马大道—世纪大道—邵阳大道—老320国道—洛湛铁路—昭阳路—古塘路—龙须塘路—白云路—资江—邵水河所围合的区域。
三、北塔区:桂花桥—邵阳大道—邵西大道—新320国道—邵阳监狱—老320国道—雪峰路—魏源西路—资州路—龙山路—北塔路—虎形山路—九龙路—南山路(枫江溪口)—资江所围合的区域。
以上道路、江岸形成的闭合区间及道路外延200米范围内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炮区范围内现有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2018年3月31日前全部退出禁炮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