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9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和居民告知书,明确规定县域全境内长期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禁止销售来源不明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此通告一出,群众纷纷称其为“最严野生动物保护令”,并纷纷表示支持。
城步地处湘西南边陲,是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境内南山公园是中国首批、湖南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现查明,该县有国家A级保护野生动物43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提及的保护动物37种、《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中提及的保护动物30种,是名副其实的陆生野生动物基因宝库。
为保护境内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该县此次发布通告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以及套、夹、铳、弩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以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禁止门店、牌匾、宣传广告、摆设标签、菜谱等使用国家保护动物级别名称和出现“野味”“野生”等字样和内容。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由森林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承元 戴龙柱)